乐晗不会记错。
全球限量改制款,世上独一无二,是他十八岁生日时向乐暥讨要的,曾经最钟爱的一件。
以至于收礼物那天,他说——
[我要穿到我死。]
后来他的确践行了这句话。
在纵身跃下那天,他拿它擦了别人的血,然后随手丢弃。
时间线错乱,这件外套按理应该挂在主宅衣橱,更不可能崭新如初。
重生会连过去的事也改变吗?
乐晗眸光微闪,指尖一松,任由外套落回礼盒,“不要,拿回去。”
轮椅转向,他头也不回离开了。
凌逸站在原地,目光追随那道背影,半晌,缓缓吐息。
抿紧的唇线终于柔化,似乎还抬了抬,眼底却未见多少笑意。
“这…”二助捧着礼盒,为难地瞥过来,“凌特助,您看…我实在不好向乐总交代啊。”
他语气殷勤讨好,眼神却明明白白写着“这个烫手山芋就交给您了”,毕竟全公司都知道,这位首席特助虽看起来冷淡,实则最好说话。
凌逸果然伸手接过,几个利落翻折,外套恢复工整。
“还有事?”
“没、没了。”二助如蒙大赦,“就是乐总交代,那些报告需要在明天上午前整理完…”
“嗯。”凌逸淡淡应声,仿佛毫不在意那些堆成小山的文件,只是又看一眼礼盒,抬手拨了拨眼镜。
镜链随动作轻晃,折射冷光。
雨幕如纱,凌逸送完人,撑着黑伞往回走。
乐晗坐在落地窗前,看那道修长身影穿过玫瑰园。
雨珠顺伞骨滚落,在浅色石径上溅起细碎水花,银制伞柄被他握在指间,白手套打湿后更显手指轮廓分明。
乐晗其实对白色无感,跟他讨厌咖啡一样,从来装得喜欢而已。
但凌逸手套的白和那件外套的白截然不同,乐晗越看越觉得好看。
好看得惹眼。
人前的凌逸总是完美,无论给他什么工作都不折不扣,举止仪态永远一丝不苟。
但就是太过完美了,像个被程序操控的机器人。
而现在,这个机器人在没有收到任何明确指令的情况下,擅自执行了一个深得他心的举动……
他将那件外套,丢了。
途径花园角落时,就那么一抬手,将那礼盒连同袋子,全部扔进潮湿的垃圾桶。
再没多看一眼。
*
夜色渐深,卧室里只剩一盏暖黄壁灯。
虽然外面还在下雨,羽绒被却充满阳光味道,随下陷渗出细密的玫瑰香。
乐晗被轻放在床边,“那件衣服呢?”
凌逸正为他脱鞋,闻言手指一顿,低声道,“…扔掉了。”
还挺诚实,“这么胆大,不怕你上司问罪?”
“因为少爷不喜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