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触平淡得像是在记录一笔粮草开销。
“儿臣朱棣,奉旨游猎草原,已于捕鱼儿海一带,扫荡北元残余势力,歼其主力。
然在与反抗残余作战之际,发现其金帐汗国属国罗斯公国三千铁甲士兵,儿臣以为其可能插手漠北草原,其他汗国亦可能将触手伸入草原,儿臣会时刻警惕。”
一场将整个漠北踩在脚下,彻底终结北元国祚的旷世大功,在他笔下,成了一次例行公事的“扫荡”
,还顺带抛出了一个全新的外部威胁。
“草原诸部,慑于天威,已尽数归顺,遣使入北平,愿永为大明藩篱。”
掌控、臣服、朝拜,这些字眼全被他巧妙地替换成了“归顺”
与“藩篱”
。
听起来,就像是一群被揍怕了的野狗,主动跑来门口看家护院,摇尾乞怜。
“臣已着手整顿边防,加固城池,严查走私,确保北疆长治久安。”
最后,他将落脚点稳稳地放在了“边防”
之上。
他很清楚,那个坐在奉天殿龙椅上的男人,最想看到的,不是一个功高盖主的儿子,而是一个安稳无忧的北方。
写罢,朱棣吹干墨迹,仔仔细细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,确认每一个字都藏起了锋芒,每一个词都显得“本分老实”
。
他将奏折卷起,装入蜡封的竹筒,用火漆封死。
“来人!”
一名亲卫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门口。
“八百里加急,送往应天府。”
朱棣的声音低沉有力,“另外,将部落贡品分出三成送往应天,再挑几个最高最壮的罗斯人,一并送去,给老爷子助助兴。”
“遵命!”
亲卫接过竹筒,身影一闪,便消失在夜色之中。
朱棣缓缓走出书房,负手立于廊下,望着天边那轮冷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