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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黑金求追读(第2页)

“你?”

“正是我。”

“所以我一眼就看中你这个人才。”陈非点点头,又道:“你看这创意是我的,而且调查那些內幕的渠道也是我的,所以我要占股80%,而你就占股20%,有没有问题?”

要想马儿跑,就得给马儿吃草。

想要马儿不跑到外面去,方法则有很多。

民国时候有个天一影业,创始人叫邵醉翁,公司捧红的第一个女演员叫胡蝶,后来胡蝶出走,天一公司损失惨重。

於是邵醉翁痛定思痛,要捧红下一个“胡蝶”,这个人叫陈玉梅,为了不让陈玉梅有被对手挖走的可能,只有一个最好的办法。

就是娶了她:既是她的老板,又是她的老公,这样她就再也不可能离开天一公司,同时还能省一笔演员工资。

邵醉翁就是邵氏电影创始人邵仁枚和邵逸夫的大哥,后来邵逸夫很好地继承了大哥这个省钱的办法。

乐慧贞道:“成交。”

陈非想了想,道:“《yes!》的主编你有没有人选?”

“我发现你这人真是……”乐慧贞无语了,这人除了计划书和钱,其他的真的是什么都没有。

她有些无奈,“正好我这一时半会儿没事情,我们先去把杂誌社的事情搞定,对了,报刊督印的牌照、刊號、发行权这些,只过户给公司,不卖给个人,你有没有公司?”

“没有。”

乐慧贞直接一头黑线。

她忍不住问道:“你知道去哪註册吗?”

“不知道,你知道就行。”

乐慧贞彻底没了脾气。

“我真是服了你,走吧,现在去註册公司。”

到了地方,乐慧贞带陈非填表、排队、交材料。

她对这套流程熟,因为跑新闻的时候帮採访对象查过公司资料。

公司名字陈非选了一个:“黑金传媒。”

乐慧贞都懒得问这个名字什么意思。

註册费加印花税,一共两千三百港幣,陈非付的钱。

至於註册资金,两人同时出资。

从註册处出来,乐慧贞又道:

“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,如果你要开新杂誌社的话,光是刊物督印牌照、登记、印刷备案、发行资质这些就要花至少一个月的时间,更別说报摊铺货、批发商、街头髮行、书店渠道全部要自己啃。”

“那我们买一家,直接过户,不用排队审批,当天接手、当月就能出刊。”陈非道。

“买哪家?”

“不知道,你有没有推荐的?”

乐慧贞直接被气笑了:“你连买哪家都不知道,就说要买?”

“你干记者这么多年,肯定知道哪家杂誌社快不行了。”

乐慧贞想了想,还真有。

“湾仔有一家,叫《新潮周刊》,三年前创刊的,做时装和美容,定位跟《姊妹》差不多,老板是个女的,姓林。”

她补充道:“据说亏了一百多万,现在顶不住,杂誌虽然停了,但刊號还在,发行渠道的合同也没到期,还有几个老员工在守摊子,更主要是没外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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